手机又震了一下。这一次,我终於把它拿起来。雯雯:「你不要装死。」下一句:「要不要我跟他说你不想联络?」

        我看了很久,手指放在键盘上。打了一句:「他找我干嘛?」想想,又删掉。重新打:「你怎麽会遇到他?」又删掉。最後什麽都没传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手机放进外套口袋,手却没有立刻拿出来。不知道碰到了什麽,一张纸。我皱眉,掏出来,是下午去工地时随手塞进口袋的停车缴费单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看着那张皱巴巴的纸,忽然笑了。原来人真的会记得一些很奇怪的事情。我已经不太记得第一次牵手是哪一天,不记得第一次吵架为了什麽,甚至不记得他第一次叫我名字的语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我记得——那时候的周承岳,很喜欢往我的口袋里塞东西。糖果。发票。瓶盖。写了两个字的纸条。有时候甚至只是垃圾。有一次他塞了半张撕破的公车票根,上面用原子笔歪歪扭扭写了一个「等」字,我到现在都不知道那是什麽意思,问他,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每次都骂他。「你自己没有口袋喔?」

        他总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「有啊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那你干嘛放我的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因为你会发现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我完全听不懂这算什麽答案。现在想起来,还是觉得很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    车子停在红灯前。我把停车单折了两下,没有丢,又塞回口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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